白塔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白塔区,辽宁省辽阳市辖区,白塔区位于辽阳市中部,地处长大铁路以东,太子河以西。截至2013年,白塔区总面积50.95平方千米,人口40.21万,下辖11个街道,共计60个社区,6个村。2012年,白塔区地区生产总值实现170亿元,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实现12.5亿元,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实现119亿元,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116亿元,服务业增加值实现136亿元。白塔区因境内的全国重点保护文物辽代白塔而得名。曹雪芹故居也在白塔区内。白塔区是“文明城市建设先进区”、“普及教育示范区”、“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”、“全国示范社区、卫生服务中心”。 2011年末,将铁西街道(不含新民社区及硝堡社区曙光路区域)划归太子河区;将太子河区的新华街道,文圣区的武圣、文圣、襄平、南门、东兴(不含河东创业队)5个街道划入白塔区。调整后,长大铁路以东、太子河以西,原白塔区、文圣区所属区域及太子河区的新华街道组建成新的白塔区,区域面积由24平方千米增至50.95平方千米。